产品 各类型号的乌兰察布规格齐全,可根据用户需求开发、设计;
工艺 标准化乌兰察布生产流程,高度机械化、自动化作业,精良制作制造高品质乌兰察布产品。
材料 乌兰察布原材料产品均选用国内优质产品,保证所配套的设备售后无忧。
管理 实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生产管理促企业发展。
技术 实行严格的四道关质量检验,实行乌兰察布行业生产标准:
主要从事:禅城劳务派遣 三水劳务派遣 高明劳务派遣 南海劳务派遣 顺德劳务派遣 里水劳务派遣 狮山劳务派遣 丹灶劳务派遣 平洲劳务派遣 大良劳务派遣 大沥劳务派遣 陈村劳务派遣 容桂劳务派遣 龙江劳务派遣 容桂劳务派遣 杏坛劳务派遣 均安劳务派遣 社会工派遣、临时工外送、劳务外包、农民工输出等人力资源服务。以人为本互利双赢。业从事,普工临时工,人才输送,短期工租赁,暑假工寒假工,代理招聘,劳务输出,各类人才派遣服务。现有员工1500余人,为企业提供各岗位员工操作灵活,服务过的有纸品、电子厂、玩具、塑胶、饰品、鞋业、五金厂各类行业,长期向, 珠海 江门 韶关 清远 广州 中山 深圳、东莞、惠州、珠三角地区大批量输送劳务工,深受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乌兰察布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劳动者的责任主体 从前文分析,乌兰察布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因用工单位购买的合同标的分别是劳动力和劳务,那么对劳动者的管理主体就有所不同,而管理主体的不同在法律关系上就直接体现为对劳动者责任的承担主体不同。因此,在区分乌兰察布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关系时,确定对劳动者责任主体的前提就是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主体。 首先,对劳动者管理的实际控制权是确定责任的前提。 在乌兰察布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虽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控制,主要包括岗位管理、薪酬待遇管理、考核奖惩等,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而实质扩大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权。而派遣单位则只承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薪酬、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责任义务,并不参与对劳动过程的具体管理控制。在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不仅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且也不参与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而外包单位对劳动者不仅负有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而且还须承担对劳动过程的具体管理责任。因此,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明显标志是对劳动及生产过程的管理控制权主体不同。 其次,在管理权的基础上确定责任主体。 沿着无管理则无责的思路来确定乌兰察布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对劳动者责任体相对比较清晰。在乌兰察布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责任的理论基础建立在管理权之上,谁管理谁负责,用工单位自然要为劳动者负责,因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劳务派遣单位责任的理论基础为控制理论,因为其不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因此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乌兰察布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乌兰察布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珠海市南水劳务公司